在工業(yè)廢水處理工程中水樣采集:為了具有代表性,必須做到四定——定時、定點、定量、定方法。具體為: a.采樣容器:要求注意瓶質量、瓶數量及瓶的容量:另對瓶塞要求進行予處理; b.定時:一定按監(jiān)測要求來定。一般有間隔瞬時水樣與平均混合水樣; c.定點; d.定數量:根據污水流量的大小比例來決定取水樣量; e.定方法:根據排水性質,排水時間及分析項日的要求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。一般有平均采樣法,一次采樣法,動態(tài)采樣法,平均比例采樣法。 水樣保存: a.要求水樣中各組分不變,保持時間越短越好; b.對于水質物理常數的測定,最好在現場測量,免發(fā)生變化; c.水樣保存期限,隨水樣的質的性質和待測項目不同而有差異,一般最大保存期為:清潔水為 72h,輕度污染水為48h,深度污染水為12h.